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9484:好评
有排风设施,洗个澡出来很是解乏的哈,房间的采光还是可以的,白天阳光可以照射进来,显得房间很是通透,晚上可以坐在窗边欣赏夜景,剩余的最后一天,和店员打听这边的景点和吃的,也是热情的一一解答
会员1715:好评
房间不会出现那种潮湿触感,摸着很是干爽,房间有着淡淡消毒水的味道,窗户大大的,很是通风透气的,各个死角打扫得还是到位的,有着良好的通风设施
会员4232:好评
一路过来这家最有人情味,房间干净整洁,明亮,非常舒服,比住一般的连锁酒店好,推荐来旅行的朋友,下次来还住这。